芝罘区改革生育登记 全面实行一孩二孩登记服务

日期:2016-03-30 来源:芝罘区卫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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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是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再生育办理、享受婚育健康优先优惠服务和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的依据,有生育一孩二孩意愿的育龄夫妇可于4月中旬后电话咨询所属街道(园区)或社区居委会(单位)关于打印《生育服务手册》的情况。

  一、登记对象及时间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一)登记对象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

  2.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但在我省长期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登记,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平台及时与其户籍地进行信息交流。

  (二)登记时限

  为更好地提供卫生计生服务,一般应在生育前登记,并发放《生育服务手册》。因特殊情况生育前未登记的,生育后应予以补登。

  二、登记受理机构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首接负责制。

  三、办理登记所需的材料

  育龄夫妇办理生育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生育后登记的,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登记工作程序

  (一)主动告知。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机构,应积极向育龄夫妇宣传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二)申请。登记对象或委托代办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证件材料。

  (三)核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查验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已纳入WIS管理的,现场打印《生育登记承诺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办理。未纳入WIS管理的,由育龄夫妇填写《生育登记承诺书》,并对其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存储相关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档案,将本次登记信息录入WIS。

  (四)发证。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现场发放《生育服务手册》。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及时向信息管理地提出协查要求,并告知登记对象推后办理的原因。

  附:芝罘区13个街道(园区)咨询电话

  黄务街道:  6730936   只楚街道:   6877757
  幸福街道:  6819514   世回尧街道: 6015494
  东山街道:  6608737   向阳街道:   6225225
  奇山街道:  6226198   毓璜顶街道: 6245432
  通伸街道:  6253037   白石街道:   6248142
  凤凰台街道:6513678   芝罘岛街道: 6856321
  卧龙园区:   2128380

(通讯员:王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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