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心理康复医院与烟大文经学院成为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单位

日期:2017-12-07 10:38 来源:市心理康复医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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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举行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单位签约仪式。市心理康复医院院长宫玉典,副院长李涛、辛奎波、张韶东,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院长于光辉、院长助理杜希成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辛汉玲共同出席了当天的仪式。

  双方领导在致辞中一致表达了对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单位,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院校携手共创和谐的美好期愿。市心理康复医院院长宫玉典还简要介绍了医院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医院在业务领域,特别是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宫院长表示,院校携手,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合作,是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有助于学院师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障碍;同时也有利于市心理康复医院服务领域的拓展和服务层次的提升;维护全社会的心理健康与和谐,是心康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仪式中,双方主要领导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还就下一步合作事项进行了座谈讨论。

  近年来,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先后与鲁东大学、莱阳市委党校、莱阳市公安局、莱阳市老干部局、莱阳市第二实验中学等多家单位建立了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关系。同时承担着滨州医学院、青岛大学医学院、泰山医学院、莱阳卫校等大中专院校精神科及其相关专业的教学和实习任务。并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17年,山东省心理健康服务与精神障碍综合防治试点落户烟台,又为医院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下一步,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将按照合作协议,定期选派专家为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的师生进行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课题研究,进行相关培训,积极做好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心理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等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心身健康,为在校师生能更好地工作学习、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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