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4-25 来源:市卫计委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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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由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

       经审核,本报告计划在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antai.gov.cn)上公布,并提供本报告可下载的电子版。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烟台市卫计委办公室,电话:0535-6242695,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邮政编码:264003。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卫计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一是公开渠道逐步拓宽。我们利用多种渠道公开卫生计生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网站及时公布政策信息。二是公开内容逐步扩大。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都按照相关规定逐项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方便群众查询。三是服务作用逐步深化。我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对话、访谈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卫生计生权威信息,强化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及时公开卫生计生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积极参加了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完善制度建设,保证信息发布规范及时。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烟台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试行)》、《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意见》等文件和市卫计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依法依规准确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属性。

       (三)公开形式多样性,保证更新及时性。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形式公开了卫生计生部门的机构职责、职能科室、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办事群众能直观、快捷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以主流媒体为载体及时宣传卫生计生最新动态。及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网上民生”等工作,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做好政策解读。成立了由委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政策解读专家小组,负责解读全委职责范围内政策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舆情收集与回应情况。为扎实做好为民服务的工作,在市卫计委网站开通了政民互动专栏,链接了“网上民声”“胶东在线”等服务平台,浏览者可以在此提意见及请求疑难问题解答等。2016年度我委在“网上民声”平台及时回应群众疑难问题1800余件,回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进了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认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在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了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2016年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6年度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卫生计生信息15条,全部为主动公开;在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发布动态信息220余条。参加市人民广播电台“民生热线”3次,组织参加全市“依法行政日”法制宣传活动5次。

       2、重点公开信息内容。

       新闻动态:区市动态、委直动态;
       行政管理:综合管理、机关建设、规划信息、财务管理、纪检监察、群团建设;
       业务管理:疾控应急、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基层卫生、药政管理、妇幼健康、中医中药、爱国卫生、计划生育;
       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办事服务:服务指南、医疗机构、资料下载;
       其他:重要会议活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情况(计划、程序、结果)、健康知识、医学科普等等。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发布信息。
       二是通过“院长在线”“政民互动”等活动,及时与市民互动交流,解读政策法规,发布权威信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与认同。
       三是通过《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六点》《健康报》等主流新闻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及时向公众发布卫生计生工作有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委接收到3份书面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已及时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委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继续实行免费提供。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由委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均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方予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同时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追究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取消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2016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违规情况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委直属各医院和疾控中心、莱阳卫校、烟台护校、120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等卫生机构都建立了单位网站,通过在网站上定期公布政务信息,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科室沟通协调上还不够完善,政策解读等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委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探索新办法和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各职能科室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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