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76期)
福建省三明市创新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日期:2019-11-15 来源:体制改革司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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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福建省三明市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的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9年,三明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医务人员平均年薪达到所在地(县级)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左右,其中医生(技师、临床药师)达到3倍左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院长考核体系。制定《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包括医院服务评价、办院方向、平安建设、医院管理、医院发展、党的建设、遵纪守法等7大类40项指标。市医改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市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成员单位,对全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院长目标年薪、医院工资总额和核定依据。

  (二)改革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从2013年起,公立医院实行新的工资总额核算制度,工资总额仅与医疗服务性收入相关。2018年,又进一步明确医院当年度发放工资总量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核定,工资总量由医院当年度工资总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慢性病一体化管理绩效考核奖励金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等4部分构成。

  (三)实行目标年薪制。一是在二级以上医院实行院长、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由同级财政承担。院长与总会计师考核得分互相挂钩。二是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医院职工年薪由基础工分、工作量工分和奖惩工分3部分组成,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差异,并向关键、紧缺、高风险岗位和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实行同工同酬。

  (四)建立健全薪酬保障机制。通过挤压药品耗材流通领域水分、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推动药品耗材“量价”齐下,结合医保基金结余和医院总收入增幅控制在10%左右的情况,将节省资金按“腾笼换鸟”的方式,用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性收入,逐步实现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50%的目标。2018年,约有8.14亿元的药品耗材费用转化成为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为医务人员薪酬合理增长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执行工资总量制度。一是医院工资总量由市医改领导小组核定,院长自主分配,要求不突破核定总量,不亏损兑现,同时明确当医院无法兑现医护人员档案工资时由财政补足。二是明确分配比例,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团队分别占工资总量的50%、40%、10%。三是规定最高年薪比例,护士在医生的70%以内,行政后勤人员在医生的50%以内,医务人员个人最高年薪不得突破规定目标年薪的1倍。

  二、主要成效

  一是医院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收入的增加为实行年薪制提供了资金保障,全市22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较改革前的2011年净增9.6亿元,药品耗材收入占比由60%下降至33%。二是公立医院人均收入大幅提高,工作积极性有效调动。全市22家公立医院工资总量由2011年3.82亿元增加到2018年12.40亿元,在岗职工平均年薪由2011年4.22万元增长到2018年11.34万元。2018年,院长年薪最低27.85万元、最高达50.54万元;总会计师年薪最低13.38万元、最高达26.07万元;医师平均年薪15.48万元,其中主任医师平均年薪为27.40万元、最高达59.29万元,护师平均年薪9.42万元、最高达3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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