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返还服务手册

日期:2019-12-04 来源:政策法规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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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服务指南也可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查询, 网址 http://ytzwfw.sd.gov.cn/yt/icity/project/index   详见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 的服务列表。

一、服务事项名称

无偿献血返还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201812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1219日)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一)烟台市中心血站

(二)办理地点

1.烟台市中心血站一楼取血处(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

2.烟台市所辖县市区医院输血科:莱州市人民医院、招远市人民医院、莱阳市中心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栖霞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人民医院、龙口市人民医院、蓬莱市人民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医院、牟平区中医医院

3.关注烟台献血微信公众号,可网上申请办理。

四、办理条件

1.献血者本人或其受益人(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发生有临床医疗用血。

2.返还标准:

1)献血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1000毫升以下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报销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3)献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计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4)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互不影响。

五、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所需份数)

1.无偿献血证原件1份;

2.用血发票原件:如果是复印件还需提交医保结算单1份;

3.用血证明1份(如果发票中单列血费项,则不需要提供此项):出院费用明细清单、或输血记录单、或临时医嘱单、或交叉配血单、或主治医生开具的加盖医院医务科印章的用血诊断证明;

4. 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知情同意书》1份:可向报销受理点索取或者关注烟台献血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5.用血者、献血者以及办理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申请方式

现场口头申请、电话预约或者网上申请都可以。

七、服务流程

1.在烟台市中心血站或者医院办理点提交材料,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照片材料;

2.现场审核、或者网络后台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1、血站、办理点窗口现金给付的,即时办理。

2、微信、血站办理需要转账汇款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3、县市区办理点办理需要转账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十、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烟台市中心血站一楼取血处、烟台市所辖县市区医院——输血科或血库

2.电话咨询(含各县市区)0535—6885702

十一、说明

本事项可全程通过互联网办理,可以零跑腿,不是全市通办事项

      :上述服务指南也可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查询, 网址 http://ytzwfw.sd.gov.cn/yt/icity/project/index   详见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 的服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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