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健康委下放县市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日期:2020-09-15
来源: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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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0〕7号),有“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行政许可事项”“血液透析中心行政许可事项”“戒毒医院及戒毒医疗科行政许可事项”等11个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县市区实施,现将事项名录和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公示如下: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
3.护士执业注册;
4.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
6.医疗广告审查;
7.医师执业注册;
8.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9.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行政许可事项;
10.血液透析中心行政许可事项;
附件: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下放县市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zip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