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日期:2021-03-22 来源:市卫计监督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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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强化干部职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思想,市卫生监督所于3月19日,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答题,试题内容结合监督所工作实际,包含《安全生产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烟台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规。

通过本次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全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能力,加强了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树牢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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