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对新发职业病例用人单位开展溯源监督检查

日期:2021-04-19 来源:市卫计监督所 阅读次数:
字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新发职业病例用人单位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部署阶段(4月)。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新发职业病例情况一览表将监督检查的内容通知相关用人单位。二是用人单位自查阶段(5月)。各相关用人单位对其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监督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查摆存在问题,分析职业病发病原因,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溯源监督检查阶段(6-7月)。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监督检查内容组织开展溯源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四是总结阶段(8月)。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此次监督检查要求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结合职业健康“六进”,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有效减少新发职业病的发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