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告
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告
日期:2024-03-15
来源:综合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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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的要求,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且从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注册、申报的用人单位(含医疗机构),应在2024年5月31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规定,及时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zybwhsb.com/)进行注册,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已经进行注册、申报的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变更申报工作。
三、凡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依法立案查处。
咨询电话: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0535-6261521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0535-6010327
福山区卫生健康局0535-6362569
莱山区卫生健康局0535-6719376
牟平区卫生健康局0535-4212249
蓬莱区卫生健康局0535-5852366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0535-3107637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0535-7286798
栖霞市卫生健康局0535-3376107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0535-8524113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0535-8153525
莱州市卫生健康局0535-2221595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黄渤海新区管理办公室0535-6937366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0535-6925526
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0535-3214900
特此通告。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