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烟卫〔2022〕60号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烟卫〔2022〕60号
日期:2022-10-12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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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委直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台市政府办关于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结合全市中医药发展实际,制定全市中医药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全市中医药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烟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中医药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内容,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负责市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市、县增加中医药管理科室和人员编制。发展环境显著优化。烟台市委市政府把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将中医药工作列入烟台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中医药等八大细分领域纳入生物医药产业链统筹优先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日益壮大。强化师承、突出经典、注重临床,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开办中医药特色班和中医药专业课程。实施“三经传承”战略,加强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共有国家级师承项目指导老师 2人,国家和省级传承工作室 8 个,山东省中医药杰出贡献奖 2人,省级名中医 80 人,市级名中医 155 人。通过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西学中”项目、市中医药人才培养“241”工程、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等,共培养中医药人才 5000 余人。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1个。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699个,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179张,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万人。中医总诊疗人次达到530.27万人,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16.60万人,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28.27%、10.01%。96%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86%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科技创新成效明显。全面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成立市级中医药会诊专家组,全程参与每个新冠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中医药群防群控有效推进,参与救治确诊病例419例,参与治疗率达100%,累计提供中药预防汤剂40余万剂。选派4批次7名中医医护人员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获得省、市科研成果奖60余项。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设置中医药产业发展科(加挂中医药发展规划科)。全市中药材资源达1206种,种植品种达69种,种植面积36万亩,海洋中药资源达360种,养殖品种达26种,养殖面积115万亩,占全省36.6%。其中,金银花、丹参、北沙参、艾叶、桑叶、黄精等是主要种植药材;海参、石决明、昆布、牡蛎等为主要养殖药材,北沙参种植规模全省最大,海参养殖规模全省最大。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14家,主营业务收入43.6亿元。中医药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成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省级基地1个,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4个;市级中医药文化建设基地9个,市级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9个,“中医药进校园”试点学校2个。推进“中医药+”融合发展。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1处,打造省级中医药文旅康养示范基地2处,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单位5处,建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11处。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将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人民健康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强调: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医药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为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市中医药历史积淀深厚,古有秦始皇三次东巡寻求长生不老药,今有中亚药业百年中药企业长盛不衰,北沙参入选“鲁十味”,海洋中药独树一帜。中医药资源蕴藏丰沛,潜力巨大,实现高质量发展蕴含的动能充沛。市委、市政府高层次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推进中医药工作,确立了守正创新、传承发展的中医药治理模式。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医、更加坚定地相信中医、更加自信地使用中医。

面对难得重大机遇的同时,我市中医药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从内部看,中医药系统思想不够解放,观念还需更新,开放融合欠缺,中医药自信不足;对中医药规律的认识不一致,没有建立以疗效为核心的发展机制;传承精华精度不够,守正创新动力不足,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匮乏。从外部看,中西医并重方针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中西医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以西律中现象仍广泛存在,符合中医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尚未建立;中医药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适应度不够、融入度不足、贡献度不高,在推动健康烟台建设中缺乏应有的社会影响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疗效、更加注重质量、更加注重融合、更加注重生态,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引领,以建设中医药强市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打造中医药“烟台品牌”,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增强做好中医药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持人民至上。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扎根人民的中医药发展初心使命,让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

坚持传承创新。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技术自信、疗效自信,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坚持与时俱进,开放包容,汇聚英才,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坚持中西并重。全面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促进中西医互学互鉴,汇聚创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健康体系。

坚持深化改革。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改革的系统集成,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模式、服务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战略

更加注重预防。强化“治未病”思维的应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找准敏感点,积极主动地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早期干预和医防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推动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更加注重疗效。强化“疗效为本”的硬道理,将尊崇疗效作为衡量中医药全部工作的金标准,抓住“疗效”这个核心,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把“疗效”写进群众的心坎里。

更加注重质量。把质量作为中医药工作的生命线,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健全法律法规,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落实政策集成,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提高品质、树立品牌,加快提高中医药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更加注重融合。强化服务大局、协调联动的能力,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全局,让中医药成为人民健康生活的重要组成。促进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中医药和西医药融合发展,实现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更加注重生态。强化党委政府投入、管理和发展责任,加强对中医药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培植丰厚土壤。

(四)主要目标

以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居民健康水平的中医药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中医药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具体目标是:

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立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区(市)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布局1-2个省级专科诊疗中心,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县域政府办中医医院全覆盖,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康复科全覆盖,政府办中医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全覆盖,政府办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中医药科室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全覆盖。

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中医药信息化、智慧化程度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行业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培养10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4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新增省级名老中医、省级名中医20人以上。中医药教育改革持续推进,人才成长途径不断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更加合理,青年人才培养凸显规模,基层人才储备显著增强,后发优势明显。

创新能力进一步锐进。建设一批科技创新、临床提升和人才培养的中医药高水平平台,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围绕中医药重大核心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协同攻关,产出原创性、突破性成果。

文化实力进一步厚植。深入挖掘整理传统中医药文化资源,倾力打造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建设奥海海洋中药博物馆。建设5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中医药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

产业发展进一步坚实。中医药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总产值突破100亿元。中药材种植养殖面积稳定在250万亩左右,建设5个左右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两个中医药产业园。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做强做大中医药产业集群。“中医药+”新业态快速发展,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1.做强龙头中医医院。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国家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创建国家级中医肿瘤康复基地、省中医护理技术培训基地,推进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 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规划布局,完成市中医医院新(扩)建项目。支持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特色专科集群。〔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做优骨干中医医院。加强区(市)中医医院建设,每个区(市)原则上至少设置1所中医类医院。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推进执行建设标准,补齐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短板,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中医专科医院建设,争创1-2个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局〕

3.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推动中医门诊部和诊所提升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4.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实现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全覆盖,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公立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数不低于5%,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1.彰显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

提升疾病预防能力。加强治未病中心建设,规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打造省级治未病中心。推广5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持续开展0—36个月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逐步提高覆盖率。〔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

增强疾病治疗能力。加强省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打造一批中医药临床优势特色专科、县域龙头专科,推进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深化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牵头专科、成员专科建设。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加快建立疑难重症多学科诊疗体系。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推广50项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100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中医护理门诊经验。〔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强化特色康复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培养100名中医药康复人才,推广20项中医药特色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2.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中医药参与应急管理的制度。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强化指挥体系、预防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的建设和协同作用,促进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更大作用。优化中医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推广中医药抗疫有效经验、方药制剂,做好中医药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技术准备。〔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中医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加强感染性疾病、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科室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大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形成人员充足、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人才库,提高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和重症救治能力。〔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3.提升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在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加强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和协同攻关,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4.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总结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和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建设中医互联网医院,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让患者享有更加便捷、高效的中医药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三)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1.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提质扩容。实施市“烟台市基层名医”等人才工程,加快集聚中医药领域优秀人才来烟创新创业。跟进实施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联合国内知名医学研机构,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跟师培养。实施特聘专家计划,以院士、国医大师等顶级人才和学科发展急需高端人才为主要聘用对象,拓展吸引汇聚人才渠道,更大力度引进各类紧缺人才。积极遴选推荐优秀人才申报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依托辖区内高中职院校,培养管理、科研、教学、产业等方面的中医药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推进“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大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继续开展西医学习中医“252”人才计划。加强公费医学生、全科医师培养。推进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打造一批省、市、县级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优化中医药人才成长环境。坚持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临床医师主要评价内容,把中医医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对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中医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鼓励用人单位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对专业领域业绩突出人员,大胆使用,破格聘用。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评审条件,各种表彰奖励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引导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

1.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健全科技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评价标准,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评审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分类评价。强化循证医学研究。围绕重大疑难疾病、罕见疾病、重大传染病等,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疾病病机、诊疗规律、防治技术等攻关研究,加大中医药产学研医用联合攻关的扶持力度,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研平台。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企业科研力量优化设置和资源共享,合作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联盟和发展战略研究智库,加强中医药协同创新研究。支持荣昌制药与中医医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深度合作,创建中药制剂技术研发平台与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权限,市属院所对持有的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其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备案。支持中医医院、企业、科研机构、学校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强协作、共享资源,实现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精准对接转化。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科研评价体系,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进胶东五市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半岛中医联盟,进一步提高胶东经济圈医疗服务整体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依托市中医医院引进国内专(兼)职学术带头人和团队,创建中医药实验室。以提高中医专科学术水平和防治疾病能力为核心,加强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培养。〔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五)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发展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聚焦烟台特色资源、道地中草药品种,加强种质资源搜集保护利用研究,培育高产、优质、高效新品种,构建以北沙参、金银花和海参、海带为骨干,以杜仲、丹参、牡蛎等为辅助的优良品种系统。推广优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鼓励利用山地、林地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重点加强北沙参、金银花、丹参等药材规范化种植和海参、牡蛎、海带等海洋中药规范化养殖,建设4个左右中草药规范化栽培技术示范基地,鼓励中药加工生产企业建设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总面积发展到160万亩,推动中药材种植养殖赋能乡村振兴。支持打造特色道地药材品牌,鼓励优势中药材品种申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鼓励保险机构为中药种植(养殖)提供基础保险。〔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2.加快推动中药现代化。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中药材、中药饮片精深加工水平。推进适合中药特点的制剂技术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对传统工艺技术的优化与替代。以中药现代化为契机,提升中药制造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重点发展中药创新药、改良药、经典名方药、配方颗粒和高端中药饮片等现代中药产业。支持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实施名优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与培育工程,优先开发有治疗优势中成药品种。建设院内中药制剂研发中心,探索中药制剂产业化发展、商业化运行。推动以中药材为原料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肥料等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打造现代中医农业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培育1家中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 8亿元,2家中药企业过4亿元。〔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3.提升中医药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强化中医药相关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壮大中医药企业研发力量,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服务机构合作,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中医药企业进行新药研发中心、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鼓励在抗病毒中成药、药食同源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鼓励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现代中药炮制传承创新。做优做强一批中医药企业,推动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形成中医药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4.规范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推动中医药向健康食品、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领域的跨界延伸,促进“中医药+”新业态融合发展。坚持养老与中医养生结合,培育壮大10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提高老年病科中医药内涵,以慢性病、老年病管理为重点,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能力。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加快中医养生食疗产业发展,推动研发中医药保健食品等健康产品,到2025年,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营养餐厅全部开展药膳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旅游”产业,助力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到2025年,建成至少2个康养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或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试点)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宣传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主动普及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方法,促进“中医药+养生”深度融合。〔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5.健全中药质量监管机制。鼓励中药产业发展,推动中药守正创新,改革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加强中药标准创新与质量评价实验室建设。加大以中药饮片为主、延伸上下游市场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强化中药不良反应监测,推动中药追溯体系建设。用3年时间,完善中药饮片政府质量监测体系。用5年时间,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1.挖掘和传承中医药精华精髓。深入挖掘胶东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开展典籍文献专题研究和传承行动。加快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以及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特色技术进行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献、文物古迹保护,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设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养生保健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在基层中医馆、国医堂、村卫生室、村(居)委会等群众活动场所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博物馆。〔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3.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行动,组建以高等医学院校师生、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为主体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普及活动。推动中医药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通过文旅体验活动扩大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开展中医药进社区活动,打造中医药精品科普项目5个、特色社区学院9个。〔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

发挥全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拓展“一带一路”中医药合作国际市场,加强与墨西哥、菲律宾、日本、韩国等国家中医药教育、培训、医疗、保健、文化等合作交流。支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中医药“鲁班工坊”,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推动中医脉学、针灸学和外治法等特色疗法走出国门,提升中医品牌国际知名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

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住院政策支付结算。支持保险公司、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参与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

四、工作举措

(一)保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

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高点谋划。推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市、区(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强化跨部门、跨系统协作,广泛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设立中医药管理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建立考核成绩不合格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中医药系统管理人员的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政府办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促进中医医院姓“中”发展氛围

努力构建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常态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以体现中医药技术价值为导向,研究医疗、医药和医保联动政策配套。鼓励设立用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技术引进、中医药专科(学科)建设、中医药经典传承及中医药科研创新等工作。完善制度保障,从质量控制、病种管理、绩效考核、劳动人事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

(三)实施中医强基工程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完善名医下基层、基层中医师承和医院对口帮扶等机制。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适宜技术,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轮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和能力提升,家庭医生团队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开展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打造中医馆(国医堂)“村级版”。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各区(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四)“三经传承”提档升级

依托“三经传承”研究中心、研究推广基地,将“三经传承”融入到名医工作室、五个全科化、齐鲁专科集群、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中,提升临床中医经典、经方、经验学用能力。定期举办全市中医经典大赛。以“学用经方提高疗效”为主题,加强经方收集整理,开展临床循证研究,促进中医经方研发应用。以“传承经验创新发展”为主题,打造以“名医课堂+名医工作室+名医讲坛”为特色的齐鲁中医“三名”育人体系,实现中医经验传承再提升。〔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

(五)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健康行动

开发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加强相关师资培训,遴选一批中小学试点学校,有序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增进中小学生对中医药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知晓度、热爱度和文化认同。针对低视力、脊柱侧弯等青少年常见病,依托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防控中心、中西医结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和省级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防治中心,培育专项技术服务团队,健全省市县三级防治基地和服务网络,增进青少年对中医药的获得感和认同感。鼓励企业从青少年衣食住行、文体娱乐等方面入手,应用中医药元素,丰富产品种类,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体验中医药、热爱中医药。〔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中医药特色扶老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的特色优势,依托医疗、康复、养老等专家团队,加大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素养。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建设,扩大老年病相关专业医护人员队伍,促进老年性疾病的中医西医协同研究。按照安全有效、简单易学的原则,研究一批老年人养生保健中医适宜技术,并在各类疗养院、护理院、养老院等机构中进行推广。提升“中医药+银龄产业”服务能力,研制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开发康复辅助、智能看护、应急救援、残障辅助、情感陪护、安防监控、旅游休闲类老年人专属产品。〔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打造烟台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

整合全市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持续推进首批纳入中医骨伤、康复、针灸、心血管、肺病5个专业、9个专科集群建设,创建省级第二批中医脑病、肿瘤、儿科、肛肠、内分泌、妇科、脾胃病等9个集群牵头专科和成员专科,推动专科平台提质扩容。开展市级专科集群建设,推进市、区(市)、镇三级中医药临床中医专科专业化发展,聚焦高质量、同质化、集约化,发挥集群牵头专科的指导作用,带动成员专科在医疗服务、特色优势、科研创新等方面同质化提升。〔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财政局〕

(八)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提升公民疾病预防能力、推进健康烟台建设中的特色优势,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动中医药文化有机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文化进乡村经常化、制度化。强化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体验馆、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文化科普宣传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经常性开放机制,发挥好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主阵地作用。发挥好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和文化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构建群众身边的中医药文化科普服务供给点。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信息化平台,发挥互联网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拓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服务群众的新路径。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调查,强化数据应用,推进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提升。〔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宣传

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地见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执行与推进

各区(市)、各部门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规划推进机制。区(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牵头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参与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三)监督与督导

强化规划执行的全过程监控,将总体规划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定期对规划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规划实施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四)评估与反馈

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注重任务和项目的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深刻归纳经验教训,切实提出整改意见方案。畅通信息渠道,就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单位,增进交流沟通,促进整改落实。〔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 主要发展指标.docx

          2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docx

          3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docx

          4 中医药人才建设项目.docx

          5 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docx

          6 齐鲁中医药名品工程.docx

          7 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项目.docx



链接:文字解读 | 烟台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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